過了很久才有個醫生在陸戰隊的戒護下,走進玻璃屋跟我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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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想從我背上那把刀說起。
但對於那把刀,我已經解釋了幾十遍。
「你是說,殺害你的人疑似個流浪漢?」
「是,當時我在酒吧裡喝醉了,記得不是那麼清楚。」
「你還記得流浪漢長什麼樣子嗎?」
「我沒印象。不過只要我再看見他,應該可以指認出他吧。」
「你被殺了這刀後,還自己走回家去睡覺?」
「想必我醉得太厲害。」
「可這刀不是淺淺的傷口,它直接損破了你的心臟。」醫生用剛剛從冰箱裡拿出來的語氣說:「布拉克先生,你不可能是走回家才死的,你是當場暴斃。」
「死?」我兩眼無神。
「你沒有心跳,沒有呼吸,腦細胞也因為缺氧徹底壞死了,淋巴系統跟血液循環系統都沒有流動,瞳孔對光線也沒有反應,不管死亡在各個國家的法律裡屬於哪種定義,布拉克先生,你都完全符合。」
「那我是活殭屍嗎?」
「不確定,因為我們從未發現過所謂的活殭屍。」
「那我是體質突變嗎?」
「醫學上沒這種名詞,至少我們還沒發明出來。」
「我遭到了感染嗎?」
「這是我們正在懷疑的事,未來幾個小時都會持續觀察你的狀況。」
「能否簡潔扼要地說明下……我究竟是怎麼回事?」
醫生面無表情地看著我:「很多疑點,但有件事是千真萬確的。」
「?」
「你是個死人。」
我勃然大怒,整個人撲了上去!
突然我聽見聲轟然巨響,那巨響在我的腦袋後方炸開,扯動了我的頸子。
我呆呆地看著醫生後面的陸戰隊隊員。
那個戴面罩的陸戰隊眼神散亂,喃喃自語:「對不起!我……我平常打電視遊戲機……我……我時反應太快!我只是盡了保護醫官的責任啊!」
那步槍槍口還對著我,冒著淡淡的白煙。
我不由自主摸著我的雙眉之間,上面多了個小小的圓孔。
再反手撈,我的後腦勺整個碎開,亂七糟地流出大堆東西。
「不要緊,殺了布拉克先生的不是你,是那個流浪漢。」
醫生慢慢站了起來,用很遺憾的眼神穿透我的身體。
我的額頭冒著煙。
但我沒有幽默感噗哧聲笑出來。
3
他們離開,依舊留下我個人。
這下我什麼都清楚,也什麼都搞糊塗了。
除了每隔個小時就會有人穿隔離衣進來抽我的血、量我的體溫、叫我吐舌頭翻眼珠給他們拍照。空蕩蕩的玻璃屋內外,無人真正理會過我。
摸著破了個大洞的後腦勺,我有很多時間回憶自己的人生。
後來事實也證明如此。
我是個演員。
沒名氣,連二線演員都談不上,參與過許多排不上院線的錄影帶電影的演出,演的都是些不可能讓任何人產生印象的小角。
例如被連續殺人魔宰掉的第二個犧牲者。只有兩個鏡頭的電梯服務生。幫黑社會老大提皮箱的小弟。在賭桌上發脾的荷官。圍毆男主角的四個打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