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城,请留步客栈,一个绝色女子,一身蓝色衣衫,怀中抱着一只猫样的动物,那动物机灵地看着四周,身上金毛微微随风而动。那女子伸手轻轻叩响了那扇门。不多时,同样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轻轻喊了一声:“谁呀?”随即门缓缓打开了一道缝,一张美丽秀气的脸探了出来。
“救命姐姐来了,救命姐姐来了!”那女子回头对着里面喊道,同时打开了门,蝶儿走了进去,看见了驼背。
“救命恩人来了,快快里面走,里面走。”驼背看上去还是老样子。
“又打扰你们了,真是不好意思。”蝶儿轻轻地道。
驼背一边收拾桌子,一边道:“哪里的话,你可是我们百花城的大救星呢,你先坐一会儿,我马上给你弄点吃的去。”这时驼背的女儿已经端了一碗清茶上来,蝶儿谢过,觉得确实也渴了。
金毛娃娃跑下地来,四处溜达,清脆的铃铛声不时响起。店里的伙计见那家伙很是可爱,上来逗她玩,那金毛娃娃似乎也玩性大起,伸出两个前爪与他们握手,还频频点头,惹得大家哈哈大笑,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笑声。一个年轻一点的小伙计拿了吃的喂她,那金毛娃娃居然坐在地上和人一样吃了起来,不时还看看那边谈话的蝶儿。
这些伙计平日里天天干杂活,就是闲了下来也没有什么好玩的,因此很少有什么乐子。今日正好不忙,又遇见这么一个可爱的家伙,大家显得十分兴奋,把金毛娃娃围了一圈。
只见那金毛娃娃吃完后,做了一个再来一个的动作,用两只前爪比划着,更是惹得大家哈哈大笑。驼背亲自下厨弄了好吃的来,见了那些伙计也没有说什么,也许是见到蝶儿他也格外高兴吧!
等蝶儿吃了些东西,驼背早已经让人安排好了住处,还是最早蝶儿住的二楼那个房间。驼背女儿把蝶儿领到了房间,又说了一会儿话,知道蝶儿赶路一定累了,就退了出来。回到楼下,那些伙计还在那里谈论着金毛娃娃,其中一个说:“要是那家伙是我的,该有多开心啊!”
“确实不错,看上去很有灵性,要是我的,我一定天天喂她最好吃的。”另一个也露出羡慕之意。
驼背女儿道:“你们啊就别想了,没事早早休息去吧!”那些伙计应和着,脚却没有动,还在那里谈论着。
等驼背女儿走远了,其中一个突然压低了声音道:“喂,要不我们晚上把那家伙偷出来圈在一个地方,等明天那个蝶儿走了,那家伙不就是我们的了吗?”几个人闻听大骂他不是人,但大家的心里都还是多多少少有点喜欢金毛娃娃的,有点希望留住金毛娃娃的。
一个就说:“要不明天我们跟那个蝶儿说说,给她点钱,我们买下来怎么样?”
另一个觉得这种成功的机会很小,冷然一笑:“你脑袋出了毛病吧?那蝶儿会卖?”大家又吵闹一阵,觉得夜已经不早了,见驼背也没有出来,就去上好了门,回到后院偏僻处自己住的地方去了。
更深夜重,百花城被黑色怀抱着,似乎柔柔地睡去了。
白天那些谈论的伙计此刻都已经睡着了。他们不过是说说而已,然而白天一直没有说话,平日里也是沉默的一个十七八岁的伙计此刻却还没有睡着,他躺在那些人中间,想着金毛娃娃白天的可爱,心想要是自己有那么可爱的一只猫送给自己的妈妈,那独身的妈妈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寂寞了?
越是这样想,越是睡不着,越是觉得时间过得真快,一会天就亮了,自己到底该怎么办?该不该去偷了那只叫做金毛娃娃的猫呢?他本是穷人家的孩子,天真、老实是与生俱来的本性。但他太希望有这样一只猫来陪伴自己的妈妈了,因为他没有时间陪着妈妈了,妈妈天天一个人该有多无聊、多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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