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很好找,有钱能招来一大堆。
可是他穷光蛋一个木有钱怎么办?
哪里去弄钱呢?
来钱的门路,最快的莫过于杀人越货、拦路抢劫。
当然还有个低调格的入室行窃。
剑侠客不想惹麻烦,所以选择了后者。
他盗的是衙门金库。
在他看来那是民脂民膏不义之财。
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又能赢得行侠仗义的美名,这么两全其美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这满城都是凡人,他飞檐走壁的本事自然很快得手了。
然后他用赃银收购了全城的纸张和绢帛,还聘请了几百个抄写手。
按他的意思,抄写手们写出了无数份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是这么写的:
“逍遥生,一个面如冠玉、温文尔雅、正直善良的美男子,走失时身穿白布长衫,腰悬三尺龙泉剑,头戴一字逍遥巾,脚踏黄靴,手捻佛珠,左胳膊上有个铜钱大小的胎记,知其下落提供线索者黄金百两酬谢。”
本来他这个主意是很可行的,可是由于他太过大方,大手大脚,花起钱来泼粪似的,立刻引出一件祸事。
城里几十个游手好闲的失业青年,自认为很面如冠玉,纷纷烧烙铁,在左胳膊上烫出伤疤,前来冒充逍遥生捞钱使。
剑侠客哭笑不得,只好每人打赏一两黄金作他们的疗伤费用。
一两黄金,对于穷疯了的混混来说也很不错。
其他一些其貌不扬,与面如冠玉八竿子打不着的小青年,亲眼目睹了钱这么好挣,也纷纷仿效。
顿时胳膊上烙伤疤蔚然成风。
后来就发展到七十岁的老太婆也穿着白衣大褂前来凑热闹。
剑侠客很同情他们的贫困,一一照样打赏。
这么一来就惊动了官府。
于是事发,他收购来的纸张没有写成寻人启事,倒写成了捉拿他的海捕文书。十步一贴,方圆五百里。
飞天大盗剑侠客只好落荒而逃。
回到黄风岭,剑侠客咕咕嘟嘟喝光残酒
大石头上倒头便睡。
这些天他实在太累。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他刚一躺倒就鼾声如雷进入梦乡。
梦魇中他在和英女侠吵架,吵架的主题是英女侠嫌弃他的懒惰和肮脏。
梦境中他的处境十分寒窘窝囊,脚上穿的是脏不拉唧的破草鞋,身上穿的是补丁摞补丁的麻布短衣衫,衣衫由于褪色五彩斑斓已经分不清它本来是什么颜色,这样的鞋子和衣衫,穿在任何人身上都干净不起来,也许只有吴刚那种长年累月砍柴为生的樵夫才会有这么一身俗气的行头——其实那就是吴刚的衣装打扮,梦中莫名其妙地穿在了他的身上。
而梦中的英女侠凤冠霞帔花枝招展,相比之下两个冤家俨然是乌鸦与凤凰。
乌鸦自渐形秽,凤凰趾高气昂。
凤凰女王突然展开一道圣旨,上面是乌鸦这一天的日程安排。
只见圣旨上写着洗衣,作饭,拖地,给青皮猫为首的一群宠物洗澡澡,将三座石头假山扛到后院金鱼池等等字样,后面校规似的密密麻麻。
乌鸦在凤凰的指手画脚和河东狮吼的淫威下瘫软于地,这时候老天爷用雷霆闪电和倾盆大雨烘托着乌鸦的悲催……
梦境突然切换,恶梦换成了一个美梦。
由于这个美梦对于剑侠客来说实在太美太美铭心刻骨毕生难忘,所以不能寥寥数语述其大概,在此细致地描绘出来让诸君替剑侠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