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时,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伙子在顾家的墙后朝这儿探头探脑。

李慕慕穿书过来的,也没带着原主的记忆。

对原主的了解都是通过原著。

这会儿便没认出来对方便是李有康。

倒是李有康见到李慕慕,赶忙冲了过来,“姐!”

听到这一声叫,再结合对方的年纪和样貌,李慕慕猜出对方是李有康。

因为原主被鳏夫家卖给人牙子的时候,李有康听说了消息,回家中求李父李母和兄嫂救救李慕慕,把她接回家来。

原著中李慕慕在家中不受重视,唯有李有康待她不错。

李有康的请求自然是被嗜钱如命的李家二老和兄嫂拒绝。

李有康自己也没钱,平日里下地干活,家里有了收成,卖的钱也都是统一由李母保管的。

李有康无法,只能想办法带了些吃食送给原主,让她在途中至少别饿着肚子。

后来原主被乱棍打死后,也是李有康去收的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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