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像他心血来潮去逛庙会,带回的一匹布。

有时我会想起那天的每一个细节,有时又一点一丝也记不起来。

事实上我是努力装作老道的,毕竟我撒了谎,我不是昏君宠妃,他当然希望我是,这样才能生出一种叫做征服感的东西。

男人在女人上面,本身已很有征服感,何况我是昏君的女人——他的父亲占了昏君的江山,他占了他的女人。

他的手有股浓烈的血腥味,虽然总是干干净净,我们的交合也是拿下皇城数天以后,可我的嗅觉,或者说错觉,总把那双干净修长的手掌与手指,认为是铁锈与血腥的结合,散发着生铁气息的手掌,指间挂满粘稠的血液。

错觉真是奇妙的东西,比如他的长相,并不狰狞反而很是清俊,而我眼前的永远是类似野兽的凶光与獠牙,从军营到现在的太子府,他的修养虚伪到让人想哭又想笑。

当我记忆清明的时候,便会觉得那双野兽似的眼睛总是盯在我身上,所谓做贼心虚,是有道理的。

他不喜多话,只喜欢看人,淡淡地,带点儿探究与审视,仿佛上辈子是个判官。

我们的第一次,他便用惯有的目光看着我,似笑非笑地道:“你糊弄我。”

看过龙,才画得出来,我的清涩证明一切,何况我一直哭,神经质地泪水不断。是,我骗他,我要活,想活下去的人,什么做不出来?

“还是第一次有女人敢糊弄我。”他笑了笑:“叫什么?”

“青绢。”

“你不像宫女。”

我有封号,所以我告诉他,我是青姬。

“据说昏君爱用颜色给女人命名。”他微微点头,算是信了。

我抬起头,不用假装便是满目无依,轻唤一声:“爷……”然后贴上他的胸膛。

他抚上我□□的后背,我在战粟中轻声:“我怕……”

“过几日就回府了。”

如果我愿意,当然可以视为安慰,且他透漏我们一起回府,这算是一种恩典,简直是天大恩典,所以我惊喜并充满感激地看着他:“真的?”

他只是一笑,似乎并不喜欢重复。

“爷。”我撒娇地他胸前扭动身子,长发铺散,落满他整个胸膛。

“你倒是乖巧。”他摸了摸我后颈的碎发,又压上来。

我的身材属于娇小型,而他高大挺拔,在床上,简直成了我的天,除了笼罩还是笼罩。

凌帝死前,一把火烧毁大半皇宫,所谓太子府,只是旧官员的府邸,算是太子府完工前的临时住处。

太子尚未成婚,只有几个姬妾,一个儿子,全部家眷安置停当,整个府邸看起来有些冷清。

这和我的心境不无关系,我总把热闹看成凄凉,何况如今景况不同往日。深宫之中,寂寞于我只是难遣的心绪,如今随了太子,一切都和自身努力扯上关系,他是我的救命稻草,说的没骨气点儿,简直是衣食父母,没了他,我不知死与何处,没了他的宠爱,日子照样难捱难度。

他日娶了太子妃,谁又能保证我们这帮姬妾安然度日,何况现如今,他对我并不算十分宠信。

搞定一帮女人,不如搞定一个男人,无论男人的战场在哪儿,女人的战场一定是在床上,她的身体便是她的刀兵。

我的长相不算绝色,身段也并不算消魂,唯一的长处按他的话说便是乖巧,虽然我是认为那是胆怯,不过谁在乎呢,能让他轻松舒服,就是我的成功。

做女人难,却也容易。

他吹牛时你做敬佩状,他失意时你做小鸟依人状,他得意时你只管锦上添花,他高兴了,便抚着你的身子,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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